结婚季法律提示,登记前这些要知道!
文章分类:婚姻法规 发布时间:2021-03-19 阅读: 44590
一、颁证仪式有新规
新增颁证仪式
近日,民政部、全国妇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中的新增亮点值得关注:
01
颁证仪式引入结婚登记流程并实现颁证常态化,引导男女双方宣读结婚誓言,领取结婚证。
02
探索开展婚前辅导课程,帮助男女双方做好进入婚姻状态的准备。
03
弘扬中华优秀传统婚姻家庭文化,注重家教家风建设,营造相亲相爱的家庭关系。
婚姻登记条件
1、自愿原则:男女双方自愿结婚;
2、年龄要求: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
3、身份要求: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
婚姻登记需携带的证件和材料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出具下列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婚姻状况为离婚的需提交有效的离婚证明,婚姻状况为丧偶的需提交丧偶证明;
3、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4、三张半身免冠合影近照,尺寸遵照当地民政局具体要求。
婚姻登记流程
结婚登记是获得合法有效婚姻关系的必经程序。只有符合法定条件的男女经过结婚登记,才能领取结婚证,成为合法夫妻。
申请
男女双方需亲自持所需证件(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
登记
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颁证
进行颁证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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