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解读丨这些婚姻法规要牢记
文章分类:婚姻法规 发布时间:2021-03-18 阅读: 45338
1、对方婚前隐瞒疾病
你该何去何从?
爱情是婚姻的基础,真诚亦然。当婚姻面临“二选一”的难题,是该与爱人共渡难关,还是该维护自己的知情权?
根据现行婚姻法,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属于禁止结婚的一种情形。但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对方对此知情,那么疾病还是结婚的障碍吗?
对此,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取消了将疾病作为禁止结婚情形的规定,明确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孙若军认为,民法典不再将疾病列为禁止结婚的情形,将由此导致的无效婚姻改为可撤销的婚姻,体现了法律对当事人结婚权利的保障和对当事人意愿的尊重,这是社会的进步。
“为避免隐瞒病情有可能给另一方当事人带来的损害,民法典规定了患有重大疾病的一方负有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的义务,并赋予了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这对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以及合法权益具有积极意义。”孙若军说,对于该规定如何适用、“重大疾病”如何认定,以及举证责任等问题,法律还有待进一步明确。
2、对方在婚姻中欠的债
你有义务还吗?
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有哪些?历来是离婚纠纷的焦点之一。在共同债务问题上,民法典吸纳了最高法相关司法解释的内容,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同时,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孙若军表示,此规定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强化了债权人的举证责任,对家庭和弱势群体实施倾斜性的保护,充分体现了民法典的人文关怀,同时也对促进夫妻关系朝着更加平等的方向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在夫妻共同财产方面,民法典增加了“劳务报酬”和“投资的收益”两类。比方说,即便是夫妻一方婚前单独购买的房产,若婚后用于出租等投资行为,所得收益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孙若军说,这处修改吸纳了最高法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对司法裁判经验和成果的总结,扩大了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强调了劳动所得共有的婚姻共享立法理念。